中国香港签证
一、访问签证
根据香港特区有关入境规定,持哥斯达黎加、洪都拉斯、危地马拉等国护照人员,赴港短期访问、旅游观光,在港停留不超过30日,免办签证。
二、其它签证
持哥斯达黎加、洪都拉斯、危地马拉等国护照人员,拟赴港受雇就业、定居、进行演出、举办展览、就读、接受职业培训、接受工业、商业训练等,均需提前申请相关类型赴港签证。申请人可自行直接与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联系并提交申请。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(网站链接:http://www.immd.gov.hk/hks/index.html)查看详细信息。
持尼加拉瓜护照人员,赴港短期访问、旅游观光,需办理访客签证,具体情况径询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(网站链接http://www.immd.gov.hk/hks/index.html)。如确有困难,可致电我馆(网站链接:http://cr.china-embassy.gov.cn/chn/lqfw/lxfs/)。
中国澳门签证
一、外国公民进入澳门,是否需要申请签证,请访问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官网(网站链接:https://www.fsm.gov.mo/psp/cht/main.html)查询详细信息。
二、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联系方式
地址:澳门氹仔北安新镇土区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外国人事务警司处
电话:00853-88970601,00853-88970602
电邮:smce@fsm.gov.mo
网址:www.fsm.gov.m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