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特区护照
【办理方式】
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,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(网址为http://www.immd.gov.hk),也可亲自来我馆领侨处递交申请,我馆可代为受理、邮寄。
【所需材料】
请查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信息(网址为http://www.immd.gov.hk)。
【我馆受理流程】
如您选择通过我馆代为受理,请先通过我馆领侨处业务邮箱san-jose@csm.mfa.gov.cn邮件预约,或者致电(506)22916839电话预约。在预约当日申请人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馆办理,不可委托他人代办。
未满16周岁申请人,应由父母双方(或法定监护人)陪同,并出示相应证明材料(如出生证明、父母有效护照及居留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)。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,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,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。
【领取新证】
我馆受理申请后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批。没有加急、特急服务。待收到入境事务处寄回的新证件后,我馆将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。
16周岁以上申请人需亲自到馆领取,16周岁以下申请人需在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陪同下亲自到馆领取,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可书面授权年满18周岁人士代为陪同,授权书上的签名需与申请书上签名一致。
【收费】
由我馆代为受理、邮寄的申请每份收取手续费10美元(或相当于10美元的科朗)。